通知公告
关于扩充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公告
通知公告 | 2026-01-21

为进一步丰富公司法律服务中介机构资源储备,优化服务供给,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与专业水平,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中的各类法律需求,依据《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中介机构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现就扩充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事宜公告如下,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投递材料,参与入库遴选。

一、准入资质条件

(一)拟准入律师事务所需具备以下基本资质及要求:

1.依法设立并具备与其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,组织机构健全;

2.具备完善的执业质量控制、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,并能有效执行,拥有相关业务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,能够适时调配专业人员承担工作任务;

3.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诚信记录,需年检机构近三年内年检合格;

4.具有良好的职业质量记录,按时保质完成服务任务,在服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;

5.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,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;

6.能够保守被服务企业的商业秘密,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。

(二)中介机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,一律不得准入:

1.3年内因弄虚作假、恶意串通、营私舞弊等严重失信行为,被相关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罚的;

2.出具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、重大失实,或因执业过错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;

3.同时接受利益冲突双方委托,为同一事项提供中介服务的;

4.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。

二、需提交的材料内容

请律师事务所按以下清单准备材料,确保内容真实、完整、规范,所有材料需加盖机构公章。

中介机构简介、执业许可证明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、组织架构、服务团队成员介绍(律师执业证、资格证及年检合格证明)、主要工作业绩、所获荣誉、律所近三年年检合格证明、职业质量记录、诚信记录、内部工作制度副本、工作场所照片等各类能够证明符合准入条件的资料。

三、材料投递要求

(一)电子版材料请以电子邮件形式投递,邮件主题命名格式:【法律服务备选库申请】- 机构全称 - 联系方式;

投递邮箱:lixuanhe@jljrkg.com

(二)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,请投递至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0606号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。

联系人:李老师(81888835

以上材料投递截止时间:2026 12216:00

四、其他说明

公司将依据内部评审规定,对投递材料进行资格审查、综合评审,择优纳入备选库。评审结果将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入库机构,未入库机构不再另行通知,材料不予退还。

入库机构需接受公司日常监督与服务评价,若在合作过程中出现资质条件变化、违法违规、服务质量不达标、泄露商业秘密等情形,公司有权将其从备选库中移除,终止合作并追究相关责任。

 

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2026121